抑郁症为什么要砍人?
2014年8月17日,据吉林省延吉市公安局通报,当日下午15是20分,有群众报警,一男子在延吉市金华城商厦持刀刺伤多人,该事件当时造成2死12伤。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崔某某,男,25岁,有抑郁症病史。
回复:
作为一般公众对抑郁症出现自杀行为大多都有所了解,其实抑郁症杀人案例也是屡见不鲜,其仅次于精神分裂症在全部精神疾病杀人案例中排在第二位的,受害者一部分是患者的最亲密的家属,一部分是无辜的他人,多数患者在杀人后会有自杀行为。
抑郁症杀人有以下中情况:
一是抑郁症合并妄想,患者在妄想支配下实施杀人行为,或者患者脱离现实固执的认为有人迫害他,自己则先下手导致案件的发生。
二是间接性自杀,所谓间接性自杀是抑郁症患者由于胆怯害怕自杀、自杀失败或家属看管太严没有机会自杀,从而转向通过杀害无辜他人被司法机构处以极刑,达到间接结束自己生命的目的。
三是扩大性自杀,所谓扩大性自杀即自杀者在自杀前先杀死配偶或幼年子女、年迈老人。自杀者是从同情或怜悯的角度出发,考虑自己自杀后这些亲人会遭遇很多的不幸或痛苦,态度,他的动机从表面看似乎是出于爱,但实质上是用别人的生命来满足自己极端自恋的需求。
四:激情杀人,抑郁症患者因一般人看来值不得的小事导致情绪失控而出现杀人的事件。有人认为抑郁症是对潜在的攻击冲动的一种防卫,一旦这种攻击性冲动突破防御,则表现出暴力行为。
那么抑郁症为什么会杀人呢?多数精神医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认为抑郁症杀人的形成机制可能与来自于遗传的或先天的潜在的攻击性人格缺陷和本病的生物学改变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的相互作用有关;这些人在外表上似乎比一般的人还更加遵守道德和社会规范,甚至是公认的"大好人"或"老实人",平时总是小心谨慎,怕得罪人,这些迹象都是极端自恋的表现,其实在他们的内心同样存在着非理性的、恶的、破坏性的冲动,由于抑郁症的原因或个性偏差及懦弱的因素负性情绪找不到直接宣泄的机会,久而久之就会使敌意弥散与整个人体中,在此基础上敏感、偏执、愤怒、报复等一系列病态心理会构成恶性循环,从而不断加深自己的仇恨心理,恨自己无能、很他人使坏、很世界不公。其结果是自我伤害不断积累,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爆发。他们生活上一贯的软弱,平时处理困境的能力欠缺,逆来顺受是他们的一贯表现,当面临极端困境 ,以暴力或毁灭性行为来超越困境多成为他们的不二选择,这也是恶性案件形成的根源。所以抑郁症应该是一种具有一定危险的心理疾病,绝不是一般人认为的可治可不治,药物治疗是本病的第一选择,心病还要心药医充其量仅仅说对了一般,明确诊断的抑郁症仅仅做心理治疗是很危险的。再一点抑郁症杀人案例的法医鉴定多为限定责任能力或完全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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